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环项目是原市政总公司工人俱乐部4号大院集体宿舍用地,在1992年与保利发展及外方合作组成中外合作企业怡顺公司开发建设。1995年后,
************************有限公司(隶属保利发展)组织建设,于2012年底竣工并交付使用。
******集团权益分配及取得情况:北区写字楼2.8万㎡物业已缮证。1800㎡商铺实物货币化约四千万元已收款。北区65个停车位已缮证;其余60个停车位已取得使用权、已完成网签手续;派驻股东薪资已签订相关支付协议。
******集团权益物业外的所有物业。
2.2采购范围及内容:
******集团权益清算进行专项审计。
(2)出具相应专项审计报告。
(7)关于我司退出公司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2.3项目最高限价:¥121000.00元。
2.4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
2.5服务期:根据合同相关约定。
3.供应商资格合格条件
3.1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响应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
******事务所执业证书。
3.4供应商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供应商声明》(详见附件一)并且不存在其中第三条所列任一情形(提供《供应商声明》);
3.5关于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7供应商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格【注:须同时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响应供应商缴纳)】;
3.8供应商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且提供最新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等级b以上证明,若为新设企业(不足一个纳税年度的),可为m级。
4.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购买比选采购文件须带有效的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到招标机构所在地进行响应登记,只接受直接向招标机构获取比选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
4.2请于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4日(法定公
************有限公司房地产置业分公司(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8号银政大厦5层)进行响应登记获取比选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提交
******有限公司房地产置业分公司(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8号银政大厦24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5.3未按照比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和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8号银政大厦24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0-
******2025年07月01日
附件:
cd4ef481e743df29318fa4d8e625ded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