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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街道河湖管护项目 JSZC-320509-SZYJ-C2026-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1-19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SZYJ-C2026-0001
项目名称:******街道河湖管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7.400000万元(采购包1:105.870000万元;采购包2:71.5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7.400000万元(采购包1:105.870000万元;采购包2:71.530000万元) 本项目分标段采购,共分为二个标段,根据最终总得分排名,每个标段成交单位为一名。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标段开启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成交标段按标段号顺序。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响应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响应单位数量内。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括对区域范围内河(湖)面及岸坡(5米范围内)保洁服务,涉及河(湖)面内泛滥水生植物的打捞收割清理(包括清理水花生、水葫芦、浮萍、蓝藻等),黑块、油污、垃圾等水面漂浮物的打捞清理;边坡(5米范围内)的小于10平米内的偷倒垃圾,岸坡垦种以及驳岸福寿螺(卵)的清除;所有保洁产生的垃圾当日清理完毕;河湖进水口拦草簖、泵闸站拦污栅处及其底部吸附的垃圾及时清理。所有成交单位则应按需增加船只和作业人员数量,满足项目保洁要求。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由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方式:线上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1-19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五、开启
时间:2026-01-19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6(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采云”系统网址:******/
2、报名流程: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蔚路105号狮山科技馆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zfcg/html/content/************1.shtml)。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3、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61、******89、******5。
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勘查现场:各供应商请自行联系采购单位后前往勘查现场,提前了解现场水质、排管、水电等情况,安装、调试、运行过程中所需的设施、设备、药剂、管道、电缆线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未现场勘察,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情况为由,提高价格或降低服务质量。磋商响应报价包括了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所需费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实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勘查现场费用自理。
6、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
联系人:沈宇
联系电话:0512-******
7、采购代理服务费
领取成交通知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8、磋商保证金:无,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9******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0、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云梨路1688号
联系人:倪志强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
联系人:沈宇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宇
电话: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