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医院的委托,就******医院空调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11月11日在******有限公司******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5年11月18日在******有限公司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HNZYKF-2025-10202。
2.******医院空调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35000.00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
二、标段划分
2.1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2服务期限:3年。
2.3质保期限:1年。
2.4采购内容:空调维保,做好定期维护和保养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资质要求
2.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5.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银行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以来任意1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2.5.4供应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5供应商具有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A类I级及以上。
******医院项目业绩2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合同扫描件。
2.5.7响应人投标所用资质项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资质异常状态;(投标文件中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2.5.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人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2.5.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时间节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评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定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委员会成员名单
杨 宽 张 雯 李春莲 王 娜 王东峰
******委员会成员名单:刘树林 王东峰 安 涛
五、核查信息
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缴纳税收和社保;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A类I级及以上;业绩2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资质异常状态;信用信息;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综合部分(体系管理认证;人员;服务承诺;售后服务)
核查结果:经核查,所有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六、中标人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盏街16号13幢5层502号。
中标价:134600.00元。
质量:合格。
服务期:3年。
质保期:1年。
项目经理:袁晓庚。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证书编号:豫************。
七、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2日。
八、发布媒介
******医院官网》上发布。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十、联系方式
******医院
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与华夏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王东峰
联系方式:0371—******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赛
联系电话:******
地址:开封市三大街大宏城市广场2座81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赛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