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监狱出监教育辅助教学及刑释人员回访调查研究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洛江监狱出监教育辅助教学及刑释人员回访调查研究服务项目******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财务室)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ZBJ-******
项目名称:洛江监狱出监教育辅助教学及刑释人员回访调查研究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3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350000元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3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分类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 (元) | 谈判保证金额(元) | 技术要求 |
1 | | | 1项 | 350000 | 350000 | 3500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但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
******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无论资信证明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格式。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前未被列入监狱系统以及福建省洛江监狱黑名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财务室)
3、方式: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现场获取:到谈判公告列明的获取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并填写《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2)邮件获取:①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填写《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谈判公告附件);②按谈判公告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电子信箱(******)。
4、售价:谈判文件(纸质或电子)售价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街道体育街西辅路801号华创园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银行账号
开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0019
2、采购******银行账号
开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 号: ************475
七、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建省洛江监狱
联系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河西路1号
联系人: 王警官
电话: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邮编:350001
联系人:郑济生、陈东英、刘杰
联系电话:0591-******转820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1日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媒体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