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西阳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EPC土方
专业分包工程一标段询价公告
根据《******有限公司工程分发包及物资设备采购办法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规定,现对我公司涡阳县西阳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EPC土方专业分包工程一标段进行采购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涡阳县西阳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EPC土方专业分包工程一标段
2、采购编号:ACEG-******8001
3、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土方专业分包工程的内容,包含由中标人提供本工程所用的全部施工材料及辅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技术措施,质量保修期内对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进行保修等全过程的全部内容。
4、含税控制价为 752687.73元(税率为9%,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皆可投标,但投标人必须按9%税率进行报价)。
5、工程地点: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非个体工商户)、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证明。
2、资质、证书类要求:具有涡阳县道路运输许可证。
3、******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类似业绩要求:/。
5、其它要求:/。
6、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7、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8、在******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9、线上投标总报价与所上传的投标文件总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因小数点问题的除外);
10、未响应询价资料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 元(******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无息)。
四、报价方式
2025年7月6日下午17时前登陆******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页盖章扫描成一个清晰版pdf文件或压缩文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并在“参与报价”处点击“导出EXCEL”,在导出的表格内填好报价后,再点击“导入EXCEL”,完成线上系统报价。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周部长,联系电话:******。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文件
八、履约保证金:
1、数额:履约保证金根据以下规定缴纳:
(1)合同价在500万元以下,按合同价5%缴纳;
(2)合同价在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按合同价4%缴纳;
(3)合同价在10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以下,按合同价3%缴纳;
(4)合同价在3000万元(含)以上,按合同价2%缴纳,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提交时限: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集团黑名单。
3、返还时间: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双方达成一致结算意见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4、账户信息如下:详见合同范本第11条
八、重要提示
8.1投标人投标必须按照9%税率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若中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则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价格临界点进行折价,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临界折算点:3%总报价=9%总报价*((1.03)*(1-9%*12%))/((1+9%)*(1-3%*12%)),即3%总报价=9%总报价*0.9381)。
8.2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公司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标,就造价、工期、人员、设备、质量、安全、文明、环保等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确认,若不能接受相应条款,将继续洽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同时为避免出现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在投标人总价不变的基础上,中标单价按公司控制价单价同比例下降(中标单价=中标总价/控制价总价*控制价单价),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5******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6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合同规定要求缴纳5%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