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工程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及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项目编号:E************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2 公告标段(包)编号:E************001001;E************001002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07-01 18:26: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07-01 18:26:00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内容
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工程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及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1. 招标条件
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委员会 ******委员会关于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3〕82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1816乌玛高速内蒙古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3〕515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3〕991************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及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双敖包沟附近,接已建成的G18 荣乌高速公路,经巴音陶亥西侧跨越黄河,终点止于石嘴山惠农区,接在建的 G1816乌玛高速惠农至石嘴山段,路线全长 18.761 公里。全线设黄河特大桥 4258.4米/1座,设双敖包沟(枢纽)、巴音陶亥北2处互通。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6 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1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如下:
标段号 | 主要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服务期限 |
HJJLJC | (1)编制本项目的环境监理、监测实施方案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环境监理及监测,并定期提交环境监理及监测报告; (3)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提供监理及监测数据、报告; (4)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组织报告评审,并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5)项目日常环保咨询(包括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 (6)施工期间由于与原环境影响报告书不符而发生变更所必须的相关工作; (7)办理招标人提出的环保验收等有关的其他工作; (8)负责及时落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 (9)根据现行环保相关规定,需完成的其它所有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
SBJLJC | (1)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并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提出质量评定意见; (2)项目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 (3)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4)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 (5)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 (6)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7)施工期间由于与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不符而发生变更或完善水土保持监测及后续设计所必须完成的相关工作; (8)根据现行相关规定,需报审批部门备案的其它所有与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相关的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告资料。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
注:1、每个投标人仅可对一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否则相关投标及报价均无效。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开标记录表填写730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 资质要求:
标段1:HJJLJC
①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② 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环境监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包含相应环境监测参数)。
如联合体投标,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承担环境监测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环境监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包含相应环境监测参数);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标段2:SBJLJC
①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②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如联合体投标,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承担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 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1:HJJLJC
项目负责人1名:
① 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 本单位自有职工(以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为准)或劳动合同。单位聘用的行业退休人员除外,须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
标段2:SBJLJC
项目负责人1名:
① 具有水利或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 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土保持专业),且执业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③ 本单位自有职工(以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为准)或劳动合同。单位聘用的行业退休人员除外,须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网址:******: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512-******)。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渠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4.3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5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5.3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
5.4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点击帮助手册。
5.5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电 话:******
邮 编:01002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
地 ******街道海拉尔东街9号大厦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71-******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与丝绸之路大道十字路口东南角东200米路南曙光国际培训中心2#楼909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邮 箱:******1@qq.com
9. 其他要求
(1)******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2)本项目项目类别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为交通运输工程,行政监督部门为交通运输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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